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、科研、生产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,必须加强管理,合理使用,充分发挥作用,同时要不断提高其经济效益。
1.根据学校发展规则、各部系专业设置、各部系教学的需求、制定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,购置计划由现代教育中心报主管副院长审批,经院长批准后执行;购置计划中要严格注重设备的技术性能、选型、生产厂、价格等;
2.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,要进行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。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通电检测及调试,对检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须及时上报学校并做出妥善处理;
3.公共性的、备用的或不常用的仪器集中管理,并派专人负责。常用的仪器设备安置在对口实验室,使用、维护、保养和管理定人定位;
4.对仪器设备,要做到经常、随时保养和维修,并定期按技术要求,进行通电、发动运转、检修和校验,同时要建立设备使用、检验、维修档案,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在96%以上。对精密贵重仪器,要精心维护,定期检修和检测。对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改装,如确实需要拆改,需按各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;
5.学期结束前两周,学生停课复习迎考,实验室必须对本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理和检修,计量性仪器设备应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全面校验,确保其精度和性能,为新学期实验保质保量的开出,做好一切工作;
6.仪器设备要建立账、卡,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到货后,要及时登账、贴标牌,每年要对账一次,做到账、物、卡相符;
7.计量仪器和精贵稀设备原则上不许借用。其他仪器设备也不得带出实验室,借用设备都必须办理借用手续,严格执行交接、记录制度。一般仪器设备,校内单位借用时,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,校外单位借用或租用时,须经工程训练中心批准。特殊情况下,校内单位借用精贵稀设备和计量仪器,须经主管院长批准,设备技术负责人要随机操作或指导使用;
8.确因技术落后、损坏等原因,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,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,可申请报废,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院长审核,报院长批准后,予以报废;
9.实验室新进人员,须派专人负责进行一段时间(两个月左右)的操作技能训练,经考查和考试合格后,上报院领导和人事处审批,录用后允其独立操作;
10.实验内要保持整齐、卫生。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,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;
11.实验室应时刻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配备防火器材,实验结束后或节假日,应注意检查和关好水、电、门窗,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,确保实验室安全,对玩忽职守者,追究个人责任。